〔記者侯千絹/屏東報導〕縣府推動災區重建出奇招,淤塞的魚塭不養魚,改裝太陽能板「養電」,無法復 耕果園不種蓮霧改「種電」,計畫在屏南災區設置浮動式太陽能板發電,讓過去高耗能的養殖產業轉化為高產能的發電產業,使屏縣成為全台的太陽能發電專區。
災區產業重建有2大區塊進展牛步,縣長曹啟鴻昨表示,約有110公頃蓮霧園需要復耕,另有9成無養殖登記證的魚塭原地踏步,縣府最近已有解套方案,就是配 合去年剛通過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在魚塭及果園設置太陽能板,再將電力賣給台電,災民只要提供土地,便可收入4%的售電所得當租金,比養殖或種蓮霧產值高出 約2到3倍。
曹啟鴻說,若以1.2分農地出租土地給太陽能業者設置太陽能發電設施,發電量規模一百瓩,農民1年租金收入約7萬元,若農民願意代管理發電設備,每年領到 10萬元沒問題,已在災區舉辦2場說明會,並在林邊、佳冬、枋寮擇定4處示範點。
第1個太陽能發電陸地示範區約2周可完工,第1個設在魚塭的浮動式太陽能發電設施預定2個月完工,農漁民反應熱烈,預計在今年底前達到20公頃發電規模。
目前計畫面臨2個瓶頸,1個是現行法令規定一筆土地僅660平方公尺可作太陽能設施,此外,現有供電線路承載量不足,需爭取台電擴大承載量,屆時能讓屏南 成為國內的太陽能示範區。
曹啟鴻強調,養殖業是高耗能產業,與環保趨勢不符,若能趁著災區重建,轉型朝能養水養電的綠能產業發展,是讓環境承載負轉正的典範。
種約40年蓮霧的廖勝雄說,他有1甲多地受損,但因復耕每公頃約需200萬元以上,多數果園無法復耕,由於農村人口老化加上復耕成本過高,農民若能不必冒 農損風險就能有同值租金收入,意願當然很高,不過,租地一簽就10年,加上商業變數很大,民間公司是否可靠,盼縣府替農民把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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