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中央社記者郭芷瑄、沈如峰10日綜合報導)屏東地檢署偵辦行政院體委會補助屏東縣文化基金會辦「2003年大鵬灣海洋運動嘉年華」案今天偵結,前主委林 德福涉圖利包商被依圖利罪起訴,求刑10年、褫奪公權6年。

對此,林德福表示,當時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只負責經費補助屏東縣文化基金會辦「2003年大鵬灣海洋運動嘉年華」;至於當時決標過程與廠商選擇,都是由基金會決定。

屏東地檢署指出,體委會在民國92年補助屏東縣文化基金會辦「2003年大鵬灣海洋運動嘉年華」活動,遭人檢舉涉嫌圖利包商。

屏東地檢署表示,林德福被控讓熟識的李姓包商標到新台幣4300多萬元的水上飛機設置工程,讓對方獲得近270萬元的不法利益,事後再收取對方200萬元。

得標的李姓包商因未能如期完工而偽造驗收證明書內容,屏東地檢署依偽造文書罪提起公訴。另當時業務相關的體委會、屏東縣政府人員等 4人涉案,檢方依圖利罪提起公訴,各被求處3年以下的徒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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