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.10.17 01:21 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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監察院上午指出,國防部辦理屏東縣東港共和新村原眷戶同意改建認證,原公告訂於92年12月29日至93年3月28日的三個月內,進行依國軍老舊眷 村改建條例施行細則第20條所定的認證程序,在無任何法律依據之下,擅自延長法院認證截止日至93年4月19日,且擅自公告改變原眷戶總數的計算基準,誤 導原眷戶總數為152戶已有122戶同意改建已達法定改建人數等情,國防部確有違失,難辭違失之咎,上午遭監察院依法提案糾正。
屏東東港眷村共和新村是由三軍防空砲兵部隊訓練中心業管,是南台灣知名眷村景點,地方文史工作者認為,共和新村是從日治末期的東港海軍航空隊軍官宿舍群, 演變為戰後的國民政府空軍眷村,是東港鎮唯一的大面積綠地社區,社區內遍佈綠意盎然的草地綠樹與椰林。70餘年來,村內現在仍有相當多日治時期遺留下來的 各類設施建物:包括將近54棟庭院花木扶疏的日式房舍、7根消防栓、6座龜殼式防空洞、1座鵝卵石碉堡等。軍方欲遷建改建,操之過急,引發部分不同意改建 搬遷的眷戶反彈。
監察院指出,東港「共和新村」原眷戶自92年12月29日至93年3月28日止的三個月內完成同意改建法院認證數,並於期限內完成認證作業計113戶,不 同意改建眷戶計62戶,未達法定四分之三同意改建數,但三軍防空砲兵部隊訓練中心竟將截止日違法延長至93年4月19日後,誤導原眷戶總數為152戶已有 122戶同意改建已達法定改建人數。
監察院說,但其實共和新村原眷戶175戶僅113戶同意改建,雖已占64.57%,但並未達四分之三,依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施行細則規定,原眷戶未達四分之三同意改建之眷村,不辦理改建。軍方的措施於法不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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